目前,放疗常用的方法是每天照射1次,每周照射5次,这其中有什么道理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先跟您讲讲放射治疗的基本思想,那就是通过放疗能使肿瘤达到最大限度的控制和"杀伤",而肿瘤周围正常的组织和器官只受到最小限度的损伤。
就肿瘤组织而言,若它对放射线越敏感,则放疗的疗效就可能越好。
肿瘤组织的放射敏感性又与肿瘤组织中处于各"生长阶段"的肿瘤细胞数和肿瘤组织中的含氧量有关。
肿瘤细胞有不同的"生长阶段",其中以处于"细胞分裂期"的细胞对放射线最为敏感,而处于"静止期"的细胞则对放射线不敏感。
肿瘤组织每次受到照射后只选择性地杀伤了比较敏感的细胞,而不敏感的细胞却仍存活,并且继续进行着其不同"生长阶段"的增殖活动,从中又有一些细胞进入了比较敏感的"生长阶段",等下一次放疗时又选择性地杀伤了敏感细胞,这样一次一次放疗后,肿瘤就会越来越小。
而从肿瘤组织含氧量来说,含氧量越高对放射线越敏感,反之含氧量低时则对放射线不敏感。
每次放疗时,含氧量高的肿瘤细胞能被充分地杀伤,这样就剩余了较多的含氧量低的细胞,而这些含氧量低的细胞在放疗间歇期有一部分可转变为含氧量高的细胞,待下次放疗时这些含氧量高的细胞就又对放射线较敏感,从而又有一部分肿瘤细胞被杀伤,这样一次一次放疗后肿瘤便会逐渐缩小。
鉴于此,从肿瘤组织考虑,分次放疗能够更好地达到治疗的目的。
对于正常组织而言,每次放疗亦可造成一定程度的损伤(当然比肿瘤组织的损伤要小得多)。
分次放疗后,在间歇期,正常组织细胞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修复,从而减少放疗对正常组织的损伤。
有研究显示,加大放疗剂量和缩短放疗总时间均会增加放射线对正常组织的损伤,因此,分次放疗亦有利于正常组织的修复。
至于每日放疗1次,每周5次的标准方案,这是从几十年的经验中发展起来的,是一种较好的放疗模式。
为什么有些病人要一天照射2次或3次,这种治疗方式又有什么好处呢?
在临床上,把这种一天照射2次或3次,中间间隔4~6小时,每天照射剂量比常规的200cGy小(多为每次115~120cGy),总的疗程不变或略延长,总剂量增加的放疗方法称为"超分割放疗",是临床上为了提高肿瘤的放疗效果而进行的一项有益的改进。这种治疗的好处在于提高了肿瘤的控制率,并有望提高病人的生存率;同时,从长远看,没有增加放疗对正常组织器官的损伤。
这种治疗方法主要对生长较慢的肿瘤如头颈部肿瘤、膀胱癌等有好处,而不适用于对放疗敏感的肿瘤,如淋巴瘤、精原细胞瘤等。
当然在“超分割放疗”治疗期间,病人当时的放疗反应可能加重,如鼻咽癌复发病人在应用此方法治疗时,病人口腔内红肿甚至破溃的可能性较普通的一天一次的放疗要大得多